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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城区“小升初”政策要点

[  发布时间:10-05-24来源:pjk作者:pjk浏览:6172  ]

2010年城区初中招生政策要点

一、正常入学条件

凡具有永阳镇和开发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不含原柘塘镇、乌山乡、群力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过程中需审核材料:学生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持有者必须是该生的法定监护人)等。

二、学区划分

省溧中初中部:鉴于目前该校学区的划分存在很大难度,因此,今年在符合城区“小升初”条件(不含原东庐乡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中,继续采取由学生自愿报名,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

第一初中:龙山东路、青年路以北,珍珠桥北门桥(秦淮河为界)以北,北门桥望京街双塘路以东,天人桥→明珠桥以南,明珠桥珍珠北路(开发区段)以东。

第二初中:龙山东路、青年路以南,珍珠桥北门桥(秦淮河为界)以南,北门桥望京街双塘路以西,天人桥→明珠桥以北,明珠桥珍珠北路(开发区段)以西。

东庐初中:原东庐乡所属的东庐小学、石家山小学毕业生一律、全部在东庐初中入学;接收部分外来工子女入学(在城区小学毕业生或随父母转来的小学毕业生);同时,自主招收部分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本县籍(含城区户籍)毕业生。

[柘塘初中、群力初中:因开发区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原学校布局没有变化,故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因区划调整而调整学区即:柘塘中心小学和原乌山小学的毕业生一律在柘塘初中入学;原群力乡的小学毕业生一律在群力初中入学。]

三、登记信息截止时间

5月份,普教科将组织人员对符合城区初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的户籍和家庭住房信息进行了登记。户籍迁移并落入的时间和房产证领取的时间等信息一律截止于2010710。对于711——831进行户籍迁移并领取房产证的新生,一律按原户籍和房产信息处理;新迁移到城区并取得房产证的新生,则安排到第二初中或东庐初中入学。

四、生源分配

在符合城区小升初条件的生源中,户口簿与房产证都属于同一学区的,直接分配至相应初中入学;户口簿与房产证不属于同一学区的,则分配至房产所在学区的初中入学;若只有户口簿而没有房产证,经核实在一初中学区内又没有实际住房,属于“空挂”户籍的,则一律调剂到第二初中入学。小升初对象必须提供相关的证件,招生学校可以对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实际住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五、外来工子女

按规定在我县初中接受义务教育的,必须在先提供户口簿、暂住证、用工单位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和小学教育材料等,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相应的入学登记手续。对不能提供有关材料的或不接受教育局统一安排的外来工子女,由就读初中校按择校生规定处理。

外来工子女入学学校安排:暂住在城区的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初中、东庐初中入学;暂住在乡镇的则安排在所暂住乡镇初中入学。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25——57218556

 

溧水县教育局普教科

20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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