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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初中思政张武芳名师工作室简报

[  发布时间:22-12-09来源:作者:进修学校浏览:199  ]

溧水区初中思政张武芳名师工作室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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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辩论·趣话逻辑》社团实践

              ——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资源开发

  

202212月2日下午,张武芳名师工作室司法活动应该不应该受到舆论影响为辩题,组织了一场微辩论比赛,来自金陵中学溧水分校初二年级的30余名同学及工作室成员参与本次活动。

在本场比赛中,主持人由初二(6)班的邱辰萱同学担任。正方辩手分别为初二(2)班胡楷源同学、初二(11)班李彩妍同学、初二(12)班陶颖同学、初二(6)班薛诣晨同学,他们的观点为“司法活动应该受到舆论影响”;反方辩手分别为初二(12)班徐惠娴同学、杨一同学、初二(7)班武沛璇同学、初二(1)班郭兴业同学,他们的观点为“司法活动不应该受到舆论影响”。张武芳老师、陈日芳老师、熊文靓老师、初二(2)班李逸涵同学、刘鑫宇同学、初二(3)班潘家乐同学以及初二(7)班胡晨楠同学担任本次比赛的评委。

过前期的素材收集和研讨,各方辩手做好充分的准备,在大家的热切期待下,主持人邱辰萱同学简要介绍辩论规则后,本次比赛正式拉开帷幕。

第一阶段:现场辩论

现场辩论由观点陈述、质询攻辩、自由辩、结辩四个环节组成。

环节一:观点陈述

正方一辩胡楷源同学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司法活动需要舆论监督的必要性:第一,舆论监督能使案件审理更加公开及透明,能够起到维护社会正义的积极作用;第二,媒体报道有利于还原案件事实;第三,公民有言论自由权,这是宪法所规定的权利,所以司法活动应该受到舆论影响。

反方一辩徐慧娴同学认为舆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主观性和偏差,会对司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一些舆论报道可能会夸大案件的事实、过于激情化和情绪化,从而误导社会公众,形成舆论一边倒的情况,这会给法官造成压力,对司法审判造成干扰。而司法审判具有独立性、中立性,不应该受到舆论的影响。

环节二:质询攻辩

在质询环节,正方一辩胡楷源同学、二辩李彩妍同学向反方提出“司法活动是基于法律实行,但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这该如何解释”、“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过多关注舆论会有什么影响”等问题。反方二辩杨一同学、四辩郭兴业同学引用生活案列,有理有据地对每个问题进行了积极回应。

攻辩环节,正反双方同学迎来了又一场交锋。正方二辩李彩妍同学、三辩陶颖同学与反方二辩杨一同学、反方三辩武沛璇同学围绕聂树斌案,对其中的舆论影响展开辩驳。随后各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再次重申己方立场。

环节三:自由辩环节

自由辩环节,双方同学结合典型案件对该辩题进行深入论证。正方同学强调舆论会对司法活动有推进作用,会促使对不公正案件的重审,能与司法活动形成良性互动等等。反方同学则表示司法活动当以法律为准绳、法官可能会受到不良舆论的影响、舆论也有可能不具有公正性等等。自由辩环节,双方辩手你来我往,互不示弱,向观众展示了一场淋漓尽致的辩论对决。

环节四:结辩环节

结辩阶段,双方四辩对己方观点进行复盘,进一步深化了己方的观点,为本次辩论赛画上圆满的句号。

第二阶段:实践指导

工作室成员陈日芳老师、熊文靓老师对本次辩论赛作出详实的指导和建议。

陈日芳老师指出:第一,在辩论赛过程中同学们有较强的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第二,希望同学们能在辩论赛中提升自我,表达更加严谨和科学。

熊文靓老师指出了两点:第一,充分肯定了同学们在辩论过程中的礼仪和礼节;第二,建议同学们在辩论中要多关注概念的界定,要澳门上葡京地从逻辑上进行分析论证,结合社会现象多方思考,以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

最后工作室主持人张武芳老师对同学们在微辩论中的展示提出希望,第一,她表示无论是舆论监督还是司法活动其实最终的价值追求都是公平正义,倡导我们为公平正义的社会作出努力;第二,希望大家结合辩题对社会现象有深入的思考,从而提升社会责任感;第三,在辩论过程中要更加全面、辩证思考,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

核心素养导向下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强调实践活动和综合性学习,以辩论活动为主体的选修课,能促进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引导学生在自主、合作的辩论活动中辨别社会现象,形成理性认识,树立正确价值观。通过开发校本课程资源,能丰富初中思政课的教学活动形式,这也是思政课实现育人价值的重要途径。(撰稿:熊文靓  一审一校:陈日芳   二审二校:张武芳)

 

附:活动感悟

通过本次活动,我们认识到开发课程资源要聚焦核心素养,精选有助于学习活动开展与目标达成的优质资源,立足学生实际,挖掘和利用贴近学生生活的资源,要精选、整理和加工资源,重视资源的典型性和适切性,注重知识性与价值性有机统一,发挥课程资源促进学生发展的育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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